报名、资格审查和加分政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29日至6月1日
上午9:00至下午4:00
2、报名地点:遵义市报名地点:遵义市政府大楼4楼(遵义市九节滩人民路)
毕节地区报名地点:毕节地区图书馆(毕节市桂花路)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运动员和退役军人须持运动员证和退役军人相关证明,现役军人须持部队团级以上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明报名。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省外普通高校全日制2008届毕业生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考潜水员职位的考生,须持有潜水员资格证(部队从事潜水员工作的现、退役军人须提供团级以上证明材料)。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贵州省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入复审。
2、复审。招考单位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招考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因资格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招考简章》规定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由招录单位承担责任,该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复审通过的考生,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6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由遵义、毕节两地招考工作办公室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领取。
(四)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采取加分的办法,加分在按百分制比例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分值为限,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一般加分。采取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的办法进行。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
(2)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现仍在县及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选调生(含公安选调生);
(3)至2008年12月31日在贵州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2、技能加分。报考特战队员职位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在散打、拳击、跆拳道、摔跤、武术等搏击类比赛项目中获得相应名次的,在技能测试成绩中予以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分值为限,不累计加分)。具体加分条件如下:
(1)获全运会比赛个人前3名的,按照名次分别加28、26、24分;获得第四名至第八名的加22分。
(2)获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其它全国性比赛个人前3名的,按照名次分别加22、20、18分;获得第四名至第八名的加16分。
(3)获省运会个人前3名,按照名次分别加16、14、12分;获得第四名至第八名的加10分。
(五)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2、选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书面证明,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选调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和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3、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4、符合技能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须提供发证机关相应证明。
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统一格式的《贵州省公开招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招考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总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中增加相应分值。